为进一步规范“五一”假期前后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朔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决定从4月20日至5月13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一)针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私设站点和不按核定场站进站经营、变线、串客和甩客、倒客;在火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行为开展严厉打击。

(二)针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网约车平台向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出租车跨区域异地驻点营运和网约车“线下”揽客;巡游出租车拒载、绕道、议价、恶意拼客、不使用计价器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

(三)针对包车客运标志牌不符;省际客运包车线路运行两端均不在车籍地;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接打电话等;车辆脱离动态监控;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朔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朔州支队

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二支队十大队

2024年4月20日